加拿大关税税率怎样查询?加拿大关税政策详解-IPS智慧包裹

2022-10-27 10:59 来源:IPS智慧包裹

加拿大关税税率概览
一、加拿大关税制概况及税权状况
  加拿大政府层级分为三级,分别为联邦政府、12个省(地区)政府和约6000个地方政府(包括市政区和学区)。与三级政府管理相对应,其税收立法由三级政府分别负责。联邦政府和省(地区)拥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,可以自主决定开征的税种和具体的管理办法,但省(地区)政府税收立法权不得有悖于联邦政府税收立法权。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,其税收立法权由省(地区)政府授予,地方政府可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开征的税种和具体的管理办法。财政部负责制定联邦税收政策和法规,税务局负责执行税法和税收征管。
  加拿大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有: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货物劳务税、社会保障税、资本税、零售税、关税、特别倾销税、矿产税、财产税等(主要税种收入情况见表2)。联邦政府主要征收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、货物劳务税、社会保障税、关税等,以个人所得税为主;省(地方)政府主要征收货物劳务税、零售税、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、社会保障税、资源税等,以货物劳务税和零售税为主;地方政府主要征收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、财产税、商业税等,以财产税为主。各级政府所征税款分别由各级政府支配和使用(各级政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见表3)。
  加拿大实行分税种分级管理的制度,负责税收征管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联邦税务局、省(地区)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,三者相互独立没有隶属关系。联邦税务局主要管理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和货物劳务税;省(地区)税务局主要管理零售税和部分所得税;地方税务局主要管理财产税等。
  二、加拿大流转税制
  加拿大的流转税主要有:销售税(包括GST、HST、QST和RST),和消费税(含特产税)。其中,联邦政府征收GST和消费税。
  1、消费税
  加拿大的消费税属于联邦收入,由联邦立法授权国家税务局、海关等部门征收。加拿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:某些特定的石油产品、燃油效率底下的机动车、汽车空调、烟酒类产品等。加拿大的消费税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。加拿大消费税的税目很少,主要是一些特殊产品和部分污染环境、消耗资源的产品。
  消费税作为联邦收入,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,由财政部税政司负责调整政策。在其政策调整过程中,也存在着一定政治因素。
  2、销售税
  加拿大联邦政府要征收联邦销售税,即GST。GST适用于加拿大境内所有地区。加拿大各省还有自己的零售税,即RST。加拿大10个省中的5个省,将自己的零售税与联邦销售税捆绑在一起征收,即HST。魁北克省单独征收QST,艾伯塔省不征收地方销售税。
  (1)GST
  GST为联邦销售税,是在加拿大全境内征收的一种联邦税。GST统一税率为5%。GST是一种全环节征收的增值税,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产品和服务。但对部分处方药、事务、农业和渔业、交通运输服务等实行零税率。
  (2)RST
  RST为地方零售税,是由各省立法征收的一种地方税。RST在最终零售环节征收,征收范围主要是有形动产,以及部分特定的服务。人类食用的食物(不包括零食、软饮和餐厅加工的食物)、儿童服装、天然水、书籍报纸以及特定的农产品等不征收RST。
  目前,加拿大只有3个省征收RST。这三个省的RST的税率从5%到7%各不相同。但在每个省内的RST税率是统一的。RST属于省级税收,省以下地方政府不征收RST。RST由省税收征管机关征收。RST的批零划分问题是通过免税证解决的,即批发企业在购买货物时需要提供从税务部门领取的免税证。
  (3)HST
  HST为统一销售税,HST包括了GST和各省自己的销售税。HST的税率为GST加上本省的销售税税率,因此HST的税率一定大于5%,一般在8%-10%之间。HST实质上为增值税。HST的征收范围与GST相同,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产品和服务。HST是由联邦税务局征收。税款的GST部分直接划入联邦账户,其余部分划入地方政府账户。
  (4)QST
  加拿大魁北克省由于历史原因,单独征收QST,及魁北克省销售税,也是一种增值税。由于QST的征收范围与GST不同,因此QST独立于GST之外,由魁北克省税务征管机关征收。目前,魁北克省政府正在与加拿大联邦政府商谈,拟在2014年取消QST,改征HST。
  三、加拿大地方税制
  加拿大实行联邦、省(或属地)和地方(市、县)三级征税制度,联邦和省拥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,地方的税收立法权由省赋予。省级税收立法权不得有悖于联邦税收立法权。
  加拿大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是公司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货物和劳务税、社会保障税、资本税、销售税、消费税、财产税和土地转让税等。联邦一级税以个人所得税为主,辅之以社会保障税和货物和劳务税;州级以个人所得税和货物和劳务税为主,辅之以社会保障税;地方以财产税为主。
  2009年加拿大全国税收收入中,各类税收所占比重依次是:所得、利润和资本收益税占46%,社会保障税占16%,国内货物和劳务税占23%,财产税占12%,工资薪金税占2.2%。
  加拿大地方收入主要是财产税,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土地、住房、厂房等。在财产税中,房地产税属于主要税种。加拿大各主要税种在三级政府之间分配的基本情况是:个人所得税、联邦货物劳务税收入主要归联邦,零售税和省级货物劳务税收入主要归省级政府,财产税主要归地方政府。各级政府都拥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,为履行各自的公共事务职责提供了相应的经济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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